一、产品分类调整
1. 滑板车类:供体重超20公斤儿童使用的滑板车不再视为玩具
2. 纸质书籍:36个月以上儿童使用的纯纸质(无附加材料)书籍排除出玩具范畴
二、监管机制升级
1. 数字产品护照(DPP)
- 替代传统欧盟符合性声明(DoC)
- 包含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的电子数据载体
- 可通过区块链等技术实现可追溯性
三、新增安全要求
1. 数字交互玩具
- 需评估对儿童心理健康及认知发展的潜在影响
- 与智能设备/互联网连接的玩具需符合特定安全标准
四、销售渠道规范
线上平台需严格遵守《通用产品安全法规》(GPSR)第22条
五、化学安全体系强化
1. 风险评估升级
- 建立联合暴露评估机制
- 整合REACH法规要求
2. 禁用物质扩展
- 新增PFAS全氟烷基物质、双酚类物质禁用
- 3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及可入口玩具禁用香精
3. 毒性物质清单更新
- 新增8类受限物质:
• 内分泌干扰物(ED)1/2类
• 特定靶器官毒性(STOT)1类
• 呼吸/皮肤致敏1类
• PBT/vPvB/PMT/vPvM物质
六、元素迁移标准调整
1. 监测元素精简:从19种减至15种
2. 重点管控:铬(VI)、镉、汞、铅实施总量检测限控制
七、香精管理新规
1. 限用致敏香精:限值从100mg/kg降至10mg/kg
2. 标识阈值:71种致敏香精标识门槛从100mg/kg降至10mg/kg
3. 信息公开:所有致敏香精需在DPP中公示
八、警示标识革新
采用标准化警示图替代传统文字警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