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指令概述
• 正式名称:欧盟无障碍法案(European Accessibility Act,EAA),即指令(EU)2019/882。
• 实施时间:2025年6月28日正式生效,旨在补充和扩展《欧盟网页可访问指令》(EU 2016/2102),统一欧盟成员国对ICT产品和服务的无障碍要求,消除市场流通障碍。
• 核心目标:确保残障人士平等访问在线产品和服务,促进无障碍产品和服务在欧盟范围内的自由流动。
二、执行时间表
场景
执行要求
2025年6月28日后新投放的产品/服务
必须立即符合无障碍标准。
2025年6月28日前已签订合同的服务
可在合同期内继续使用,最长过渡期至2030年6月28日(不超过5年)。
2025年6月28日前投入使用的自助终端
可继续使用至使用寿命结束,但最长不超过投入使用后20年。
三、覆盖范围
(一)产品范围
1. 消费类计算机硬件及操作系统
◦ 个人计算机(台式机、笔记本电脑)、操作系统。
2. 自助终端设备
◦ 支付终端(POS机)、自动柜员机(ATM)、售票机、自助值机终端、信息交互式终端(非交通工具集成部件)。
3. 电子通信终端设备
◦ 智能手机、平板电脑、路由器、光猫等具有交互式计算能力的设备及辅助设备。
4. 视听媒体服务终端、电子阅读器。
(二)服务范围
5. 电子通信服务(不含机器对机器传输服务)。
6. 视听媒体服务访问。
7. 客运服务相关要素(不含城市/郊区/区域运输):
◦ 网站、移动应用程序、电子票务服务、实时旅行信息服务、欧盟境内交互式自助终端(非交通工具集成部件)。
8. 个人银行服务、电子书及专用软件、电子商务服务。
(三)豁免范围
• 2025年6月28日前发布的预先录制的时间媒体(如旧视频)、Office文件格式。
• 可访问数字地图服务(若已提供导航关键信息)。
• 第三方非受控内容(非经济运营商开发或资助的内容)。
• 存档内容(2025年6月28日后未更新的静态内容)。
四、核心要求
9. 产品设计与说明
◦ 包含清晰的铭牌标识、说明书、警告语等使用说明。
10. 用户界面与功能
◦ 设计需满足残疾人的访问、感知、操作、理解和控制需求(如屏幕阅读器兼容、语音交互等)。
11. 支持服务无障碍
◦ 技术支持和客户服务需提供适合残疾人的沟通方式(如手语视频、文字聊天等)。
五、推荐标准
• EN 301 549:作为EAA的推荐性参考标准,为ICT产品和服务的无障碍设计提供技术指导,后续将重点解读该标准细节。
六、关键影响
• 企业合规义务:无论公共机构或私营企业,需确保网站、应用程序及相关产品符合无障碍标准,否则可能面临市场准入限制或法律处罚。
• 市场统一性:消除成员国间法规差异,推动无障碍产品和服务在欧盟范围内自由流通,促进包容性市场发展。
如需进一步了解合规细节或EN 301 549标准解读,可关注后续官方指引或专业合规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