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航空运输协会(IATA)针对锂电池航空运输安全,发布了第66版《危险品规则》(DGR)和第12版《锂电池运输规则》 (LBSR),新规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。
1.2025年1月1日-12月31日 锂离子电池芯和电池组应当在不超过其额定容量的30%的荷电状态下进行运输。
2. 2026年1月1日以后锂离子电池芯和电池组必须在不超过其额定容量的30%的荷电状态下运输。荷电状态超过额定容量30%的电池芯和/或电池组,只有在始发国和运营人所在国批准的情况下,才能按照这些当局规定的书面条件进行运输。
3. 额定瓦时数超过2.7 Wh的锂离子电池芯和电池组必须在不超过其额定容量30%的荷电状态下交付运输。荷电状态超过其额定容量30%的电池芯和/或电池组必须按照 P1 966-1的规定,经始发国和运营人所在国批准,并根据这些当局规定的书面条件进行运输。
锂离子电池芯和电池组应当以不超过其额定容量30%的荷电状态或者不超过25%的显示电量交付再运输。
包装性能要求:
在PI 966-II、PI 967-I/II、PI 969-II、PI 970-I/II等条款中,新增了3米堆码测试要求,以确保包装的强度和安全性。
每个电池芯或电池组包装件,或完整的包装件,必须能够持续24小时承受施加在顶面上的相当于装高度为3米的相同包装件(包括试验样品)的总重量的力,而不会损坏其中包含的电池芯或电池组,且不会降低包装的有效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