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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新电池法合规指南:全链条解析与风险规避

2025-04-08
359 作者:CST

2023817日,欧盟《电池与废电池法规》(EU2023/1542正式生效,作为全球首部覆盖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立法,其以产业竞争力强化可持续转型为双核心,构建了从原材料开采到报废回收的全链条监管体系。本文从法规核心条款、主体责任、常见误区及应对策略四维度,为中国企业提供实操指引。

一、立法逻辑与关键时间节点

(一)双重战略驱动

      产业突围:面对中国占据全球77%动力电池产能的现状,欧盟通过统一法规填补本土产能缺口,目标到2030年实现电池生产占全球30%的份额。

      循环经济:针对每年190万吨废电池处置压力,设定2031年锂//镍回收率80%/99%/95%的目标,通过碳足迹管控(全价值链碳强度降60%)降低资源依赖。

(二)分阶段实施时间表

 

时间节点

核心要求

20242

有害物质管控与标签标识生效(如镉/铅含量超标电池需特殊标注)。

20252

电动汽车电池(EV)、工业电池(>2kWh)强制披露全生命周期碳足迹。

20258

供应链尽职调查义务启动(年营业额≥4000万欧元企业需追溯钴/锂等原材料来源)。

20261

数字电池护照试点启动,要求电池包含材料成分、碳足迹等可追溯信息。

20272

碳足迹分级限值生效(超标电池禁售),电池护照强制实施。

2031

再生材料比例达标(EV电池钴16%、锂6%、镍6%、铅85%)。

二、四大核心条款深度解析

(一)碳足迹管理:从披露到限值的全链条管控

      覆盖范围:仅针对电动汽车电池、轻型交通工具电池及容量>2kWh的工业电池。

      核算要点:采用欧盟认可的LCA方法学,电力排放仅限国家电网平均值直连绿电(如光伏、风电直接供电),需披露从矿产开采到回收的全流程碳排放数据。

      合规节点2025年强制披露,2027年设分级限值(如某型号电池碳足迹超过阈值10%则禁止进入欧盟市场)。

(二)数字电池护照:产品身份证与供应链追溯

      核心功能:通过二维码集成电池型号、材料来源(如刚果钴矿的劳工条件)、碳足迹、ESG评级等信息,实现从生产到报废的全链条可追溯。

      实施路径2026年试点,2027年强制实施,未配备护照的电池将被禁止销售(典型案例:2024年某中国厂商因未提交钴矿来源信息,被暂停欧洲订单)。

(三)供应链尽职调查:人权与环境风险防控

      适用主体:年净营业额≥4000万欧元的企业(中小企业豁免),需追溯钴、锂、镍等关键矿产的原产国及交易链,提交人权(如童工)和环境(如矿区污染)风险评估报告。

      合规工具:采用欧盟《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》(CSRD)框架,建立从矿山到电池厂的全链条追溯系统。

(四)回收材料比例:技术与产能双重考验

      硬性指标2031EV电池再生材料占比需达钴16%、锂6%、镍6%、铅85%,需提交第三方认证的回收技术报告(如蜂巢能源锂回收率达95%的技术方案)。

      配套要求:废电池回收率同步提升,2025年锂回收率目标65%2031年达80%

三、五类主体责任清单与风险案例

(一)电池制造商/出口商

      核心义务:建立碳足迹核算体系(成本占比约10%-15%)、搭建电池护照系统、布局欧洲回收网络。

      风险警示20247月,中国某二线电池厂因未提交碳足迹报告,价值2亿欧元货物被德国海关扣押。

(二)原材料供应商

      关键要求:提供矿产可追溯证明(如刚果钴矿需附无童工开采证明),参与欧盟负责任矿产倡议RMI)认证。

      典型案例:某镍矿供应商因未披露印尼矿区环保措施,导致下游电池厂被列入欧盟风险清单

(三)电动车/储能集成商

      合规重点:确保电池通过CE认证(如固定式储能需通过11项安全测试),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示电池可拆卸性、可替换性设计。

      市场影响2025年后,未满足电池容量信息披露要求的电动车,可能面临欧盟成员国单独加征的环保税。

(四)回收企业

      技术门槛2031年锂再生纯度需≥95%,需投资湿法冶金、火法冶金升级改造(单条产线成本约5000万欧元)。

      政策红利:欧盟电池联盟提供再生技术研发补贴,符合条件企业可获项目成本30%的资金支持。

(五)进口商/经销商

      特殊责任:作为境外制造商在欧盟的合规代表,需履行文件审核、风险通报义务(如发现电池碳足迹超标,需在24小时内通知欧盟委员会)。

四、五大合规误区与纠偏指南

(一)责任主体误判

      错误认知自产自用电池无需合规”“欧盟内外制造商责任相同

      正确解读:仅投放欧盟市场的主体需合规(如中国车企在欧洲工厂生产的电池仍需满足要求),境外制造商需通过欧盟进口商履行义务。

(二)适用范围混淆

      错误认知所有电池部件(如电芯)需贴标签”“再生材料要求等同于废电池回收

      正确解读:法规仅针对完整电池(不含零部件),再生材料比例适用于制造环节,废电池回收属独立的报废管理要求。

(三)技术要求简化

      错误认知有害物质管控与旧指令一致”“满足碳足迹即可豁免其他测试

      正确解读:新法规新增四溴双酚A等管控物质,且需并行满足安全测试(如储能电池的热失控防护)、标签(CE标志+电池容量标识)等要求。

(四)流程操作失误

      错误认知合格评定必须由欧盟通报机构执行”“电池护照需加入官方联盟

      正确解读:低风险电池可自行评定(如便携式电池),允许企业自建护照系统,但需符合欧盟数据互通标准(如采用EUVSS区块链平台接口)。

(五)追溯性理解偏差

      错误认知电池护照是唯一追溯工具”“追溯仅需覆盖生产环节

      正确解读:需结合供应链尽职调查文件(如矿山审计报告)与标签信息(如材料成分表),追溯范围涵盖从矿产开采到报废回收的全链条。

五、三大核心挑战与应对策略

(一)成本压力:构建合规成本分摊机制

      数据参考:二线电池厂对欧出口毛利率已下降3%-7%,合规成本占比约15%(碳足迹核算5%+护照系统8%+回收网络2%)。

      应对方案:与下游车企签订合规成本共担协议(如按电池售价的5%分摊),申请中国绿色制造补贴(最高覆盖30%合规支出)。

(二)技术壁垒:推动中欧标准互认

      核心矛盾:欧盟电力碳排放核算排除间接绿电(如通过电网购买的风电),与中国主流核算方法存在差异。

      实践案例:江苏时代在匈牙利工厂配套建设光伏电站,实现直连绿电生产,使碳足迹较电网均值降低40%;建议行业协会牵头推动中欧LCA方法学互认谈判。

(三)市场准入:建立预合规审核体系

      风险节点2026年起未通过第三方认证的电池禁售,2027年碳足迹超标即遭淘汰。

      行动清单

      2024Q4前完成首批电池的碳足迹预评估(推荐SGSBV等欧盟认可机构);

      2025Q2前搭建电池护照试点系统(可接入EIBTM平台简化开发);

      2025Q4前完成供应链尽职调查首轮审计(重点排查刚果、印尼等风险矿区)。

结语:从合规成本到竞争优势

欧盟新电池法不仅是市场准入门槛,更是推动产业升级的倒逼机制。中国企业需建立全链条合规管理体系:上游联合矿产企业获取ESG认证,中游投资低碳生产技术(如青海锂业的盐湖提锂低碳工艺),下游与欧洲回收企业共建闭环网络(如格林美与法国Recupyl的合资项目)。通过提前5-8年布局再生材料产能(如2028年前建成年处理10万吨废电池的工厂),企业有望将合规成本转化为差异化竞争优势,在欧盟2030年超400亿欧元的电池市场中占据主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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